关于清理往来款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事业单位财务制度,为规范资金使用,减少往来款挂账现象,学校将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1、各类暂借款;
2、采购及工程项目(质保期已满)涉及的质保金、履约保证金、及维修保证金等;
3、已到学校账户但尚未领用的款项以及因退票等原因造成的暂存款;
4、各类借用票据,包括税务发票、往来收据等。
二、清理方式
1、暂借款、借用票据的清理,请经办人尽快办理报销、还款等手续。
2、质保金的清理,请各相关部门于12月25日前按照合同约定,在经手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完成验收确认后,及时办理退还、支付手续,可至财务处网页查看三年及以上的质保金明细。
3、其他已收到但尚未确认的款项以及因退票等原因造成的暂存款,请各相关部门或个人于12月25日前来办理退还手续。
三、其他
逾期未认领的待处理款及三年以上的收入款项,或长期未冲销的借款,财务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体育学院财务处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