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体育学院疫情期间住宿费退费办法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》要求以及上海市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以下退费办法:
一、退费标准
根据学生实际缴纳的2019-2020学年住宿费,学校将按收费标准统一退还一半住宿费。
二、退还及抵扣方式
1、对毕业班学生,按已经缴纳的2019-2020学年住宿费进行清算后,退还至学校办理的农业银行卡中。
2、对非毕业学生,已经缴纳的2019-2020学年住宿费(一半)直接抵扣2020-2021学年住宿费(一半),不再另外退付现金。
财务处
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